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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2人)
发布时间:2021-03-20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浙江省出版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浙江省出版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出版物评审中心牌子,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全省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出版产品以及其他纳入行业管理的产品质量监督辅助工作及技术检测工作,承担全省出版产品内容审读阅评、进口出版物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检测、非法和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审读、全省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日常管理、出版行业质检体系建设等工作。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2人(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并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5倍时,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1.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由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时间初定在5月中旬,地点设在杭州。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省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059310。

4.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公开招聘由省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1—87059325。

 

附件: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需求表.doc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9日

0571—56077866
619008487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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