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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金华市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2018年金华市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入围面试的考生:

根据《2018年金华市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所有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 6月21日  星期四   上午08:30-11:30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交通局8楼会议室(婺城区宾虹西路2558号),乘坐公交车705路,B2路,B2路支线,BRT4号线可达,联系电话0579-82368078。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所在婺城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服务满2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公务员需提交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交人力社保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于2018年6月19日9:00前将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的决定书送到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人民政府南楼0527办公室)或电话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电话:0579-82368078),招录机关将用短信方式予以确认。

资格复审时需递交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请下载附件,填上本人信息后,粘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正照,并在“声明人签名”处签名)。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3、其他事项

面试将于2018年6月23日和6月24日进行,有关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通知书。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手写《资格复审委托书》,在资格复审当天,被委托人凭其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委托书将考生复审相关的原件、复印件资料全部带至现场进行复核。

附件:

附件1:2018年婺城区事业单位招考入围面试人员公示.xls

附件2:婺城区面试考生登记表.doc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0571—56077866
619008487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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