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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余姚市兰江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6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为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5名(其中男性不少于3名)。

一、报名条件

居住在余姚市城区四街道的余姚籍常住人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8届应届毕业生),其中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学历,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3年4月22日后 ),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78年4月22日后 )。

二、录用办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用。笔试,统一命题,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以及社区工作案例、社区专业知识等。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考生报名时,可根据自身经历,申请笔试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包括: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工作时间满2年、退伍军人、城区四街道居民且常住兰江街道现有社区辖区内的等,每项可加1分;以上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不足1.5:1(有小数点四舍五入,下同)时,视情况核减招聘人数。

笔试后根据成绩高低,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入围面试对象中男性人数少于5人时,则根据性别分别按笔试成绩高低以1:1.5的比例重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按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如遇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录取。最后按照1:1比例组织体检,首先确定男性中总成绩前3名的为体检对象(如总成绩不足60分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其余体检对象按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聘用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三、工资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从事文秘、财务、综治调解、计生、就业保障、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194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享受专职社工同等岗位人员工资待遇。2018届应届毕业生需凭毕业证书办理入职手续,如不能在 2018年9月30日前向我单位提供毕业证书的不予录用,并不再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5—4:00);

2、报名地点:兰江街道办事处4楼402组织办(谭家岭西路888号,大楼东南首);

3、报名办法: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兰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申请加分项目证明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以上条款如有异议,最终解释归兰江街道组织办所有。

咨询电话:62599200 62599195

附件:2018年兰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兰江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3日

    

0571—56077866
619008487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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