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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2017青田县事业单位招聘8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31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职位,按县人武部审核确认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的人数参加考试。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7年5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职位丽水市户籍或生源可报考,详见附件一备注一栏);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本县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户籍不限;

5.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

6.截至2017年5月19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2017年5月19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9.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1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6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间出生);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职位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6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5.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备注一栏;

三、招聘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signup/)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5月25日16: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signup/)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按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共计80元。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报名(暂不缴费),并在2017年5月24日16:00前将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交至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府大院内)公务员管理科,经审核确认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上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10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signup/)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关于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5301)为准。

笔试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由县人武部参照《驻丽部队干部家属安置考核赋分办法》进行考核量分,以笔试总成绩+考核量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并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公示。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按照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发布的通知规定时间到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职位的人员,资格条件由县人武部审核确认。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 +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的职位,按照考核量分×40%+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3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截止到2017年5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职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笔试的所学专业要求参照《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进行设置。专业要求中“村镇建设”、“水利员”、“计算机”、“文化员”详见附件二:2017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2270

监督电话:0578-6823542,0578-6768192

        点击下载>>>

1.2017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rar

2.2017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0571—5607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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