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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2017年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7-09-01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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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一)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相关说明
    1、“工作经历”计算到2017年8月,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2、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定书。
    3、户籍要求以2017年8月31日的所在地为准。
    4、报考条件中要求的“28周岁以下、32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分别指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尚未毕业的学生不能报考。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按岗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下午13时—9月8日上午11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蓝底或红底),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12时--9月13日上午10时。
    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11时--9月14日下午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者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0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11时--9月18日上午11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免收考试费。
    各职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9月21日9时--9月23日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考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材料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报考区新闻中心新闻记者岗位、区互联网管理办公室网络宣传与管理岗位、区广播电视中心电视(新媒体)节目制作岗位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取前8名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后,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取前3名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其中:区新闻中心新闻记者岗位、区互联网管理办公室网络宣传与管理岗位、区广播电视中心电视(新媒体)节目制作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的40%加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加上面试成绩的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笔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参照2017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事业人员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递补规定
    1、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实施资格复审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668183。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本简章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2017年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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