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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2019年淳安县招考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根据《2019年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淳安县招考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淳安县委党校(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51号)综合楼一楼1号研讨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虑到实际情况,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书面资格复审委托书(见附件)。


四、报考淳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技)能测评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人武专干考生的体(技)能测评,由省里统一组织,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注: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咨询联系方式有所调整,报考其他单位的联系方式不变。报考乡镇机关职位联系方式调整为:


淳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64818272

附件:附件:复审委托书.doc

 

 

淳安县公务员局

2019年6月 14 日

    

0571—56077866
619008487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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