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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14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2018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村官职位)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将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加分、笔试总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慈溪市镇乡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职位2”)职位的面试对象名单,待加分情况公示结束后另行公布。如有差错请即向市人力社保局公务员和事业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63938255。

二、面试对象必须于3月12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交流大厅参加资格复审。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无生源或户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除外;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等。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无生源或户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选调生村官职位的还应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如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填表时要完整填写任职起始时间及职务名称。

报考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9)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应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A类或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的(面试对象名单另行公布),还应提供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盖章的推荐表(附件3)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对象,发给《面试通知》。资格复审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面试时间为3月24日一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

联系电话:63938255、63938338(传真)

附件: 1、2018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名单(一)

2、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3、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4日

0571—56077866
619008487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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