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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桐乡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技)能测评和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体(技)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61号)精神以及《2017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和《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比例,2017年桐乡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技)能测评人员名单和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分别详见附件1、附件2)。并将面试资格复审、体(技)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桐乡市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桐乡市振东新区中华路98号509室)。

2.桐乡市人民法院法警职位:2017年5月26日上午8:00,桐乡市茅盾中学体育馆(桐乡市振兴东路288号)。

3.其他职位: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下午4:30,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大会议室(桐乡市振东新区中华路98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村官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报考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岗位2”职位的人员应提供能证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 “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相关任职文件或所在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此外,资格复审对象还需按要求完整填写《桐乡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下载打印后贴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桐乡市人民法院法警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将于当天随后参加体能测评;报考桐乡市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将参加军事技能测评;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凭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复审通过材料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二、体(技)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桐乡市人民法院实施,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会同浙江省军区组织实施。体(技)能测评标准等分别详见附件4、附件5。

体能测评开始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8:30。

体能测评地点:桐乡市茅盾中学(桐乡市振兴东路288号)。

军事技能测评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具体地点等事项由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和浙江省军区确定并通知。

桐乡市人民法院法警职位,将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公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并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桐乡市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将在军事技能测评结束后由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和浙江省军区在军事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后,由我市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技)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上述职位在体(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 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定于2017年6月3日举行,面试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1.2017年桐乡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技)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2.2017年桐乡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3.桐乡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4.测评方法及要求、标准等.doc

5.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doc

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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